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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性责任,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先向合伙财产求偿;只有该合
分公司注销债务承担的方式是:可以先由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问题解答: 债务承担要满足的条件有:该债务是合法有效的,要具有可转移性等。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
公司破产清算后按顺序清偿债务,不足以清偿的债权不在清偿。一般而言,公司合法注销了,承担责任的主体即不存在了。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则要对没有处理
一、遗产偿还债务的法律依据如下: 1、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
债务承担会产生的法律效果为:如果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则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由新的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则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同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
何为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何为有限责任,就是你认缴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的有限责任。所以公司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两个前提来说明。 一、首先需要明确,公司债务是否需要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
代为继承承担债务吗?不管采用哪种继承方式,除了继承财产权益,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也是要承担的,但是偿还的范围只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继承遗产要清偿被继承人依法需要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要以其继承的遗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