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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要补办,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和公安部的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规定,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
1、出院后为孩子取号姓名并确定给孩子上户口的地址(孩子姓名一定要想好,因为一旦开具出生证后,就不能修改了); 2、带上相关证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准生证、出院结账单及出院证明、出院记录,以上资料均为原件); 3、到出生证办理处办理(办理及领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图纸及相关材料,并因素进行现场验收; 3、合格后,申请人依法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领取卫生许可证。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
虽是再婚,但双方之前均无子女。办理准生证直接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 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二)双
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
出生户口登记 1、出生登记的范围:依照《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其家人在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根据国务院24号文件规定,凡1998年7月22日以后计划和超计划(含非婚)所生育的婴儿
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
移民出生公证的办理如下: 1、携带公证需要的材料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交验材料,公证员审核申请人的材料; 3、公证员做出受理决定; 4、发给出生公证; 5、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出生公证,可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出生证需要的资料,一般有以下的六种,具体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
补办出生证的流程如下: 1、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此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新生儿的父母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书面申请要写明孩子出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