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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含什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含什么

2024-06-10 5
普法内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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