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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2020-01-05 158
普法内容
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有: 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2、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预先申报债权等。 对破产债权申报应当遵守我国的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等。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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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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