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案件在执行阶段可以保全吗
案件在执行阶段可以保全吗

案件在执行阶段可以保全吗

2024-06-12 7
普法内容
你好,关于执行阶段的查封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吗,首先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照职权作出保全裁定,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财物采取保全措施的一种制度。消费者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当事人一方为了逃避法律可能对自己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进行挥霍、转移、变卖、隐藏等; 2.与即将提出起诉,或已起诉的案子有关的鲜活品、季节性产品等,如不及时保全就可能会变质、腐烂的; 3.当事人一方是外国人,可能离开我国,我国一方当事人将遭受很大损失等。 消费者如在申请诉前保全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情况紧急、来不及起诉;二是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没有担保的申请将被法院驳回;三是申请人必须在诉前保全后15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撤销保全。申请财产保全主要是在即将起诉的或已起诉的给付之诉后,生效的法院文书恐难以执行,即俗称的“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情况出现,所以消费者要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防止对方变成无偿还能力。但是,如果申请财产保全经法院最后确认是错误的,申请人要赔偿对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所谓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为了满足某种诉讼请求,在判决之前经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照职权作出裁定,强制被裁定执行一方暂先履行一定的义务,并立即执行。只有下列案子可裁定先予执行:追索医疗费、抚恤费以及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案件;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其他案件。消费者对以上情况紧急的案件申请先予执行应符合下列条件:提出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就无法保障;一方当事人确实存在的急需,在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后,已无法解决的;要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即存在先予执行的可能性。如无支付能力,就不能裁定先予执行。但应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也像申请财产保全一样,需要提供担保。如申请人败诉,还要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损失。民事案件,在起诉前或起诉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对争执的标的物可能有出卖、转移的行为,或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和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请求人民法院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采取一定的强制性的保全措施的书状,叫做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强制执行申请 (一)概念与特征 民事、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以及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凡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有管辖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种申请执行的书状,叫强制执行申请书。 招待申请书的特征是: 1、是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人一方提出的; 2、必须具有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 1、提出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的判决中没有给付财物、履行某种行为的内容,不发生财产保全的问题。 2、必须具备财产保全的前提。这就是有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或可能造成国家、人民的财产的进一步损失。 (三)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 财产保全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提保或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在执行阶段可以再追加被执行人吗
    在执行阶段可以再追加被执行人吗

    在执行阶段,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加被执行主体是执行程序的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当被执行人不能或

    2022-07-02 4,093
  • 诉讼保全执行阶段有优先权吗
    诉讼保全执行阶段有优先权吗

    人民法院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020-07-22 216
  • 案子到了执行阶段保全期限是多久。
    案子到了执行阶段保全期限是多久。

    财产保全在期满前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办理继续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12。

    2024-05-26 24
专业问答更多>>
  • 在案件执行阶段,是否可以进行协商解决?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已获确认生效的司法裁决书的执行事宜,在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经过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后,可以正式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从而使案件执行程序得以中止。

    2024-12-05 15,340
  • 执行阶段的查封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吗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

    2022-08-05 15,340
  • 公司在执行阶段可以申请破产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执行阶段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

    2022-12-04 15,340
  •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还能撤诉吗

    可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

    2021-12-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诈骗案在哪个阶段退赃款 01:05
    诈骗案在哪个阶段退赃款

    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诈骗案件赃款退还的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如果不退赔赃款,公安机关查证确实属于被害人的,由公安机关退赔。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

    1,916 15,340
  • 施工阶段如何进行质量监理 01:29
    施工阶段如何进行质量监理

    在施工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监理方一旦进入工程质量监理,首先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

    767 15,340
  • 执行案件流程 01:13
    执行案件流程

    执行案件流程,一般有以下的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

    4,214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