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刑法第82条规定,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
组织卖淫的犯罪对象可以是多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具体有: 1、主要指妇女; 2、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及男性; 3、在司法实践中组织男性卖淫是构成本罪的。 另外其量刑有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协助组织卖淫罪,指的是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以其他方法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该罪成立的前提是客观上已经存在组织、正在组织或者将要组织卖淫的人为前提。区分两个罪名: 第一,应严格区分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与帮助行为。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
组织卖淫的话,一般很难保释的,这个罪的量刑很重的,除非有其他减轻处罚的情节
一般情况下要看具体情况,组织卖淫需要交纳多少保释金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需要询问公安部门,组织卖淫不一定说是交了保释金的就可以进行取保候审,需要达到相关的条件才可以。
组织卖淫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保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
一、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二、《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
我国目前现行有效的关于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7月发布实施的《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于法院、检察院在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协助他人组织卖淫,包括组织妇女或男性卖淫,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清除妨碍、供给场所等,起到帮助作用,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就构成了协助组织卖淫罪,比如: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
组织卖淫罪可以判缓刑,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判缓刑的前提条件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组织卖淫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果法院最终对犯罪分子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