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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往往会考虑的下面几种因素以判断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 1、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过错方具体的
根据下列因素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涉: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依据司法解释的内容和在审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具体做法,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1)加害人过错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考虑因素 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害人进行侵权时的心理状态。一般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在故意的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对于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一般要比过失情况下大得多。
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到底要怎样确定,这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不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来确定,这就使得它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虽然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但是我们可以大
离婚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时提出,如果是协议离婚或者无过错方式被告的,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根据下列因素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
对方存在婚内出轨的行为,就算给当事人造成了精神损害,当事人也不一定能够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换句话说,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不能够一概而论。 具体来说,如果当事人满足以下条件的话,可以在离婚的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当事人属于无过错的一方
精神损失费即受害人依法律之规定,就无形损害请求金钱救济的制度。应注意的是,对精神损害金钱救济是必要的,但只有在金钱赔偿对于受害人受到侵害的精神和心理状况恢复正常的确有必要时,才应当考虑金钱赔偿,在任何具有精神损害的损害后果的案件中,侵权人首
人身损害赔偿以下列几点因素确定:第一,受害人所在医疗单位开出的伤残证明、医疗费用总和。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包括受伤期间和恢复期间的费用。第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