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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在境内申请结婚,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双方的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 2、双方需提交3张2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双方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针对已离婚的当事人在申请结婚登记时
出生公证需提交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3份的
关于二婚结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回答为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③审查:查看户口
1、二婚办理结婚证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相关材料,即可共同前往一方户口登记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
退休与结婚证无关,不用带结婚证的。最多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能够证明已经到退休条件的相关证件资料即可。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根据《婚姻法》规定,对于二婚的公民在境内申请结婚的,首先双方当事人需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的同时还应该携带以下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
出生证需要的资料,一般有以下的六种,具体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
补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原结婚证原件(遗失的除外)。因结婚证损毁,涂改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申请补办的,应当提交原结婚证。如果是复印件,那么还应当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结婚证遗失,且户籍所在地和原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