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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共有不动产如果对权属产生争议,就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房屋的分配有两种方式,一种把房子卖了,钱大家分。另一种是房子归其中一人,占有该房屋的人按照市价支付给其他所有人对应的价格,实际上还是卖了分钱。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一、权益人是无法确定。 二、无产权。 三、交易时间长。 四、可能存在债务纠纷。 《城市土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这种两人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就被称为房屋共有人。然而,对房屋的共有方式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
个人置换的债务必须是依法可以进行置换的,合法有效存在的债务,且债务人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才能依法进行债务置换,具体情况为: 1、债务置换是债券持有人作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
所谓安置房,也可以叫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调换房屋,是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在进行城市道路、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时,需要占用并拆迁被拆迁户原居住的房屋及土地,从而补偿给被拆迁户的房屋。换言之,就是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政府机关将被拆迁户原拥有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