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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具体情况,结合外国有关的理论科研成果,隐私权的内容主要有: (1)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住址、住宅电话、身体肌肤形态的秘密,未经许可,不能够刺探、公开或传播。 (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窥视、摄影、录像,
法律明确禁止经营者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严禁侵犯、限制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也就是说,经营者并没有检查、扣押顾客的权利,顾客也没有接受检查、被扣押的义务。在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经营者无权认定顾客是否具有偷盗行为;如果真的存在盗窃行为
搜身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因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有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
非法搜身侵犯了人身自由权,但是侵犯名誉权还有待讨论。 你的不想别人知道的事情比如与众不同的身世,不可见人的癖好等别别人披露,是侵犯隐私权,保安搜身是侵犯人身权,别人说你坏话,编造谎言贬低你人格,是侵犯
合法搜身不触犯法律。非法搜身则触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
搜查是一项强行性侦查行为,若不依法加以适当限制,将会严重破坏公民的住所安宁权和居所自由权等基本人权。 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
搜身属于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除非因为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对嫌疑人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
警察搜查住所需要搜查令。在非紧包急情况下,没有搜查令而搜查公平住宅属于程序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
荣誉权属于身份权。人格权和身份权统一称呼为人身权。人格权是人人都享有的,身份权则是人人可能享有但未必人人都能享有的。区别名誉权和荣誉权,人人都需要名誉,不需要任何单位或者组织加封,因而名誉权是人格权;荣誉权则不同,需要有权的单位或者组织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