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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本人的户籍登记地址 常住户口所在地具体是指暂住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属省内城区、省外城区、省内市辖镇、省外市辖镇、省内县辖镇、省外县辖镇、省内乡村、省外乡村、其它所在地类型。户籍所在地作为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
1、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赁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
法律分析 当事人要起诉离婚的,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所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有被监禁等情形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有两种途径: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颁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其中,登记离婚只能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起诉离婚可以向被起诉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即协议离婚,必须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身份证签发机关是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离婚地点不是必须在登记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