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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具备以下条件:没有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收养人有配偶的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被收养人的条件:须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父母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3.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
可以收养的,但是要进行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1)夫妇双
贫困生一家能补助两个孩子。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
贫困户的办理流程如下: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
政府贫困证明的开具如下: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