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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房屋拆迁补偿款,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拆迁补偿不满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对于拆迁安置不满意的,首先可以继续与政府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协商过后仍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解决纠纷。
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被征收人对房屋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委员会申请仲裁,也
对拆迁房屋补偿不满意的房主可以找拆迁办,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
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还未达成协议,就对房屋强制动拆的,被拆迁人可向当地政府请示裁决。政府部门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对安置和补偿问题作出裁决。若对裁决结果还不服,被拆迁人可向人民法院
是可以的。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拆迁货币补偿,一般需要按照住房的类型来决定具体的补偿方案。选择货币补偿的,普通住宅按15%进行补偿;如果是商业用房,评估价值不足200万元部分为20%,200万元到500万元部分为10%,500万元以上部分为5%;办公、工业、仓储用房为20
政府拆房子补偿不合理的处理办法如下:对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政府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助和奖励。 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