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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可以一审就终审判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都是施行“两审终审制”的。对一审判决不上诉的,一审判决即为生效终审判决;提出上诉的,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也是生效判决。
刑事案件终审为二审。二审终审制度是指刑事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审事案件的制度。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被告人拒绝接受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但是,对于二审人民法院作
案子到法院后,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具体能否取保要看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取保候审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能取保。
1、终止审理不是免予刑事处罚,仅人民法院审理结束后才可以作出对于犯罪分子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刑事诉讼法》 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
不可以了《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1)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审理。如果案情复杂的话,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然后共同对这个案件进行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所有普通刑事案件的办理,对于这些案件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高级人民法院
审查期限,即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时间最慢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法律规定情况之一的,经过批准之后,可以把时间延长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还需再延长时间的,则要报请最高法院进行批准
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