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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 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 2、办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
司法援助需要什么条件?法律援助申请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住所地在
1. 公司结构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公司结构,拥有独立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分公司则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决策权和责任。 2. 资产归属不同:分公司的资产完全归
公司分立首先应当作出分立的决议,并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对于债务应连带承担,但是分立前已约定好由哪个公司承担的除外。
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包括由原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自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
成立分公司需要总公司作出相应的决议。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主要是指在资金、业务以及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分公司没有独立性,并且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仅仅是总公司的一个附属机构。 根据《公司法》相关的规定,公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步骤具体如下: 1、核名;需要提前准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商标注册复印件;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刻章;需要准备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到国、地
成立分公司,首先需要申请人持有关的材料,到工商行政局提出设立分公司的申请,针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局会准许登记,同时会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可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至工商行政局换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