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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建立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必须享有第三人债权或者返还请求权等现实权利; 3、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担保人实现追偿权的条件如下: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 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 3、保证人承担
1、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对第三人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人只有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后才能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赔偿请求权。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向第三人追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等等。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有如下条件: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2、该到期债权具有可转移性。即该债权不具有人身专属性; 3、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提出代位求偿的请求。
一.代位权法律怎么规定的代位权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代位权虽有代位诉权、间接诉权之称,然其仍属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因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权利,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先死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
一、什么是债务人的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债务人是否行使其对
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合同的保全,它发生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被影响。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会导致自身的财产消极减少,所以这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此债务人的权利,维护自身的权利。
追认无权代理行为的,应当由具备实施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代理人本人在追认期限内进行。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如下: 1、必须是被代理人本人才有权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 2、被代理人必须具备实施该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如果被代理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以下几点: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如果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其他的继承人,例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等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