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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能兼得,法律并无禁止。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
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可以兼得,但医疗部分不能重复享受;其他情形,不能兼得。rr《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
侵权赔偿和工伤可以获得双份赔偿。但先申请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已经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重复性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次赔偿;先申请工伤赔偿的,还可以享受侵权损害赔偿的重复性项目。
1、侵权赔偿也就是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竞合时,受害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侵权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不重复支付。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
1.工伤不存在误工费之说,有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
1、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是能够兼得的,但仅限于未重合的部分。 2、比如在发生交通事故侵权的同时,构成工伤的,受害人可以领取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但是像医药费等重合的赔偿,属于责任竞合了,只能领取一份。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精神,受伤的员工向侵权人索要赔偿并不排除其向单位主张工伤损失赔偿,可以兼得。在实践中,因为存在票据的二次使用问题,很可能无法得到支持。而且有些地方的规定是不能同时兼得的
工伤十级伤残,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的赔偿:首先,劳动者可以得到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来说,被认定为十级伤残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相当于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次,劳动者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赔偿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开始计算。超过时效,则不受法律保护。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
胎儿受到侵害时,如果出生时为死胎的,这时候可以由孕妇本身代为求偿,因为胎儿在母体中受到损害,母体也会相应的受到一定损害,就可以由母亲作为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胎儿出生时是存活的,这时候胎儿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