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对哪些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形,应给与判刑
对哪些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形,应给与判刑

对哪些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形,应给与判刑

2020-09-08 269
普法内容
应当给予行为人判刑的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形包括: 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的;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录用而拒绝录用妇女或者对妇女提高录用条件的; 在分配住房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妇女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和财产权益以及婚姻家庭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妇女权益保障法保护了妇女的哪些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保护了妇女的哪些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保护了妇女以下权益: 1、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2、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文化教育权利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指公民有要求和接受文化教育

    2023-01-31 30
  • 妇女权益受侵害应该找什么部门
    妇女权益受侵害应该找什么部门

    妇女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找如下部门: 1、向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 。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是代表女职工利益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女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本职责,因此女职工

    2023-05-19 27
  • 妇联保护妇女哪些权益
    妇联保护妇女哪些权益

    妇联对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人格尊严等各项权利都予以保护。

    2020-05-26 1,086
专业问答更多>>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责任?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

    2022-01-24 15,340
  • 侵犯妇女的合法权益,属于哪些行为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妇女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侵犯妇

    2021-11-14 15,340
  • 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土地承包如何处罚

    1、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是指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中享有和男子完全平等的权利。农村在划分责任田、口粮田,进行土地发包时,应当保证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

    2021-09-28 15,340
  • 公司侵害妇女权益的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对于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第49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律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第50条:有下列侵害妇女合法

    2023-03-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情形有哪些 01:05
    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情形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2,500 15,340
  •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00:56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包括: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650 15,340
  • 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有哪些 01:29
    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有哪些

    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就是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国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对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也即当民商事主体实施了该些行为,就侵害了商业秘密。法律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种:1、以不正当手段

    2,398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