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的土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的土地不可以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不能永久性直接买卖的,你只能够买得使用权也就是30年,30年以后要重新规划和分配的。除非你购买的是建厂房是可以的,但是最高年限是50年。你只需要跟村民前签协议,村里出证明就可以了。农村集体
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的,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是违法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用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可以,非集体组织成员只能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只能通过农村集体
土地流转合法获得。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
承包合同。
二、
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
1、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2、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载明的权利有效期限,应与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
合同约定的承包期一致。
三、农村土地改革:
1、落实
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明确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扩大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确地的范围。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
3、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在农村耕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重点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
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四、在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建立之后,土地买卖活动受到了严格限制。在中国,法律规定土地不允许买卖。在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土地归国家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此城镇户口居民不能购买土地,也不能够买农村土地上附着的房屋。
虽然现在的确有不少买卖农村房屋的现象,也有村委会出具的所谓“房产证”,但都得不到法律保护。《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因此当卖方无房或面临拆迁补偿时,就会主张买卖行为无效,如诉至法院,一般的结果就是判决卖方退还买方的房款,这样买方只会得不偿失。
虽然在我国土地是严禁买卖的,但允许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进行流转。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