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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欠缴税款优先与哪些权利的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优先与哪些权利的执行

2020-09-15 254
普法内容
纳税人应当欠缴税款的,其优先与被行政机关处以的罚款的执行,税收优先于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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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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