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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关于打击报复证人罪界定这个问题,证人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的情况屡见不鲜,也曾多次出现过证人因作证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这种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妨害了诉讼的正常进行。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
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既遂的,《刑法》中的裁量规定是:犯该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则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击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对象,只限于证人。证人是指是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包括在各种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法院提供证明的证人以及在刑事诉讼中问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提供证明的证人。证人的亲友本不是本罪的对象,但是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证人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的情况屡见不鲜,也曾多次出现过证人因作证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这种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妨害了诉讼的正常进行。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
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方式很多,如制造种种“理由”、“借口”,非法克扣证人的工资、奖金等;将证人调往脏、累、苦的岗位工作或者借口将证人调离本单位;给证人降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本罪的主体属于属于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犯罪嫌疑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
虚报注册资本罪,属于一种经济犯罪。 根据《刑法》有关的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量刑标准为: 申请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时,如果使用了虚假的文件、或采用其他欺骗的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从而取得公司登记,对于虚假上报注册资本金额巨大、
如果犯罪嫌疑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但是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就构成了遗弃罪,本罪属于我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侵犯了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