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什么叫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是指需要由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如先陆路后水路)才能将货物运到委托人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的运输合同。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实施,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
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承担的责任期限,自发货人或其代表处接管了货物后就开始了。如果根据接管货物地点的有关法律或规章,货物必须交付给有关当局或其他第三方时,则只有当经营人从这些机关或行业处接受了货物时,其责任才开始。
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的确定应当分下列两种不同情况处理: 一、如果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区段是确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的规定 二、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多式联运经营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有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另一种为无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前者在接受货物后,不但要负责海上运输,还须安排汽车、火车与飞机的运输,对此经营人往往再委托给其它相应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多式联运中,实行统一责任制度,即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实际承运人之间可另以合同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例如在一个海陆空的多式联运合同中,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海上
货物运输保险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由货主向货物保险公司投保的货物保险;二是由承运人(经营人)向互保协会投保的责任保险。在多式联运条件下,多式联运经营人作为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人,当然应对该多式联运负责。不
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非法经营一般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其中,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不构成犯罪的按照其他相关法律处罚。非法经营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本罪属情节犯,非法经营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有非法
非营运改营运的办理如下: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到1号楼在用车受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到3号楼确认机动车;到1号楼在用车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所在地机动车登记表》;并将此表送交所辖区交巡警支队车管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指对严重失信的主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