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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视为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是否需要护理,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劳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
工伤期间生活费,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可以由工伤保险或者用人单位承担的,非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伤者自行承担的,但是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工资的。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一般说来,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应由工
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待遇由公司支付,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
一、生活护理费的支付主体是谁 (1)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所需要的护理费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
工伤期间生活费,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可以由工伤保险或者用人单位承担的,非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伤者自行承担的,但是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工资的。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足额交纳保险费的,
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大部分工伤待遇是由国家支付的,只有小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全部的工伤待遇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