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雇佣关系的认定: 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 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
可以构成侵权,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中存在侵权行为的,例如侵害受雇佣者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的,适用民法典的规定,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
没有雇佣合同不能直接算雇佣关系,还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在合法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
根据描述的情况,甲乙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一般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
雇佣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完成工作造成的伤害属于工伤。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雇佣关系中的人身损害的,按人身损害纠纷处理
雇佣关系不能成为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劳动
只要能证明口头协议存在,一般是有效的。
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主要有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目的不同。承揽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完成工作成果,提供劳动只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相比之下,雇佣合同签订的目的在于提供劳务,受雇人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可以获得相应报酬; 第二,责任承担不同。如果在承揽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 1、两者的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同,雇佣合同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并且相互独立的,而劳动合同的主体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身份上具有从属性和依附性; 2、国家对两种合同的干预的力度不相同;
对于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当事人需要寻找其他证据以证明合同关系确实存在,比较常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例如,在买卖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可以以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函件、凭证作为书证;2、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