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破产重组后债务由什么债务人偿还
破产重组后债务由什么债务人偿还

破产重组后债务由什么债务人偿还

2022-08-11 126
普法内容
破产重组后的债务,如果是经过合并、兼并的方式成立新的公司,则原公司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负责偿还,如果是公司分立的,在原公司的债务由分立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破产重组后债务谁来还,清一下清债
    破产重组后债务谁来还,清一下清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

    2020-04-26 338
  • 债务重组什么是债务人
    债务重组什么是债务人

    (1)资产清偿债务:包括现金清偿债务和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需要根据各个不同类型的资产确认处置损益,这点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损益确认是大体一致的: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确认营业外收支,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

    2021-03-27 209
  • 破产重组后债务还算不算利息
    破产重组后债务还算不算利息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破产重整期间附利息的债务是停止计算利息的,重整后企业继续经营的重新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人民

    2024-06-04 15
专业问答更多>>
  • 破产重组时应当由哪些人偿还债务

    如果通过金融公司置换银行债权,用过渡的方式进行债权转股,经过合并、兼并的方式成立新的公司,原公司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负责偿还,即投资者可以找新公司偿还债务。 一般来说破产重整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不会由股

    2023-07-13 15,340
  • 企业因经营不善而破产重组后债务由谁负责,破产重组后债务由谁负责

    企业在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重组之后,就会面临一个问题,破产企业重组后债款由谁负责呢? 一、正常情况下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

    2022-03-06 15,340
  • 企业破产重组完成后债务由谁承担

    一、正常情况下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

    2023-06-03 15,340
  • 破产重组后哪些债务可以还清

    1、破产重组后债务能否全部还上,都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判断。企业破产重整方案获得通过的,方案包括了破产企业债权人债权的受偿方案,所以债务怎么处理要依据破产重整方案而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破产了债务由谁还 01:16
    破产了债务由谁还

    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后,债务以公司资产进行偿还。破产公司的财产应当按照以下顺序用于清偿各类债务: 1、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支付职工工资、医保和养老保险费用、补偿金,以及应付给职工的医疗补助等费用。 3、支付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

    1,505 15,340
  • 申请破产了还要偿还债务吗 01:01
    申请破产了还要偿还债务吗

    债务人申请破产之后,对于法定债务仍应当偿还。具体来讲,偿还顺序如下:首先,在申请破产之后,对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务人应当随时进行清偿。其中,当债务人无法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则先对破产费用进行清偿。如果是无法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

    2,230 15,340
  • 企业破产后什么是共益债务 01:07
    企业破产后什么是共益债务

    企业的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之后所发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第一、破产管理人或企业,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而产生的债务; 第二、企业财产因受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以及企业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第三

    1,462 15,340
吴国公律师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30-4804-466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