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劳动者交违约金有哪种情形
劳动者交违约金有哪种情形

劳动者交违约金有哪种情形

2021-04-25 126
普法内容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者交违约金情形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劳动者交违约金情形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劳动者交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但部分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侵害了劳动者自主择业权。为防止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劳动合同法规定

    2024-05-19 32
  • 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两种劳动合同情形
    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两种劳动合同情形

    能约定 劳动合同违约金 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 2、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 3、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 的。 普通民事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何区别? 1、责任性质不同。

    2023-05-25 32
  • 劳动合同可以有多少种情形能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可以有多少种情形能约定违约金

    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2020-10-20 125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者违约金如何定,劳动者违约金有哪些种类

    【可以约定劳动者担违约金的情形】 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2022-04-07 15,340
  • 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可以约定劳动者担违约金的情形】 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2022-04-14 15,340
  • 劳动者违约金规定是多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要给违约金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在合同未到期时辞职,并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2、劳动者在服务期或者劳动违反竞业限制等情况下,合同未到期辞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2022-06-26 15,340
  • 违约情形有哪几种?

    违约情形主要包括: 1、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 2、一方当事人虽然履行了义务,但是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如果当事人有上述违约情形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

    2023-05-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 01:09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

    2,486 15,340
  • 交通肇事罪哪几种情形判实刑 01:11
    交通肇事罪哪几种情形判实刑

    交通肇事罪以下情形判实刑: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

    1,837 15,340
  •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01:03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095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