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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前无意思联络,没有决意参加共同犯罪,一般是不构成共同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一样,行为人彼此之间都没有意思联络,非常相似,二者都不要求共同侵权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意思联络。其仅要求各侵权人的独立行为共同引发损害。
无意思联络不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中的共同故意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需要行为人都是故意犯罪,且彼此间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但其行为的偶然结合致人损害,此种侵权行为又区分为直接结合(连带责任)和间接结合(按份责任),其中间接结合即“多因一果”徒有“数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既然是共同“故意”犯罪,则行为人对共同实施行为的内容应有明确的认识。而且在我国犯罪构成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该根据也应适用于共同犯罪,
实践中对其同犯罪故意的认定需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二是共同犯罪人之间的犯意联络。具体言之,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各行为人对本人和他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所具
教唆犯是不是共同犯罪,需要看情况而定: 教唆犯和被教唆犯要形成共犯关系,所教唆的对象应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已经达到刑事责任的人。 如果教唆的对象是没有满十四周岁或患有精神病的,这种情况不能形成共犯关系,不构成共同犯罪, 只对教唆人
首先看是否为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不构成共同犯罪,实行双罚制,即惩罚单位,又惩罚主管人员和直接参与犯罪的主要人员。其次,以保险诈骗罪为例,如果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位上的方便,帮助保险人骗取保险款,成立保险诈骗罪。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 1、主体要件,行为人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3、客体要件,犯罪行为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4、客观要件,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