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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结婚的情形如下: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未达法定婚龄,禁止结婚。也就是说在男方年龄未满22周岁或者女方年龄未满20周岁的情况下,以及想要结婚的男女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情况下禁止结婚。
禁止结婚的情形: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
男女双方离婚财产的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
禁止男女双方结婚的情况如下: 1、男女双方或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男女双方或一方非自愿结婚;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男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属于禁止结婚情形的
1)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的,均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出于同一父母或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除直系血亲外的所有血
1、禁止重婚。 2、禁止婚配的血亲关系。我国结婚法第七条第1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禁止婚配。 3、禁止婚配的恶疾。法律禁止特别指定恶疾的患者婚配,是尽力照顾婚配当事人的好处和社会形态好处
禁止结婚的情形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上对结婚条件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并不是只要两个人愿意就可以结为夫妻的。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条件有两种情况, 一、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对于第一种情况,主要是根据遗传学、优生学等原理,为保证
如果男方是香港居民,而女方是大陆居民,则女方既可以选择在香港结婚,也可以选择在大陆结婚。选择在大陆结婚的,应当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无论在香港结婚还是在大陆结婚,所受到的法律保障其实是一样的。 香港和大陆虽然适用不同的司法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 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在民办学校的章程中应包括学校终止条件;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这是指民办学校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终止的情况。民办学校被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当然就不能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