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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
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首先,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
债权人通过微信等支付方式而发生的债权,虽然一旦得到证实也能够获得法律保护,但与面对面的交易相比,互联网交易的证据形式较难保存、而且用户身份难以确定,对当事人的举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在对这类证据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作为借贷的证据适用。
派出所能查到微信聊天记录,但是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查询微信用户的微信聊天记录信息的。当然在特大的情况下才会查询用户的微信信息记录。公安机关人员也不能随意查询个人信息。因办案和工作需要查询个人信息,需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并保护个人隐私,违反规定的将
起诉离婚一般不会查微信聊天记录。离婚属于一般的民事诉讼,法院不会主动调查聊天记录的。警察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才会主动调取证据,而离婚是民事案件,就算原告向法院申请,法院的法官一般是不会去调取微信记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骗炮不给钱,即使有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也不算犯法。但是有偿约炮,可能会被认定是卖淫,或者是嫖娼。卖淫是指为获取物质报酬,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