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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主体资格 根据劳动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 二
一般情况下有劳动关系可以一般可以兼职。因为对于狭义的兼职,即劳动者是在有本职工作从事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单位工作的,即使具备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通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提供下列材料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以及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等。
如果有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用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没有,可以提供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或其他劳动者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法规并不鼓励全职人员进行兼职,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允许职工在8小时工作任务外,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前提是不影响本职工完成工作。如果因为兼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法律法规做出了赔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有以下五点,分别是: 1、作用不同,离职证明一般是原用人单位开具给劳动者提交给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 2、出具的主体不同,离职证明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