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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退还彩礼需要属于法定情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退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需要全部返还,但是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过,并女方将部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那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的部分彩礼不用返还。《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需要退还彩礼。
一般情况下离婚之后彩礼都不需要退还,但是有两种情形例外。第一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看情况而定。如果属于以下情形,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他情况,不需要退还彩礼。
男女双方有彩礼没登记结婚的,因为双方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恋爱关系即可,男女双方分手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全额退还自己之前给付的彩礼。
1、一般来说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女方提出或者法院认为可以离婚的,那么可以办理。关于彩礼,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自然也就谈不上离婚;或者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为共同生活亦或婚前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第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
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2、3项需
严格意义上说,彩礼的给付是为了让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因此彩礼是一种付条件的赠与。结婚的条件没有达成,赠与合同就可以撤销。因此,就算双方已经私下订立婚约,只要没有登记结婚的,女方就应当返还相关的彩礼。同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就算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