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缓刑撤销情形
缓刑撤销情形

缓刑撤销情形

2020-06-20 142
普法内容
缓刑撤销的情形:第一种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第二种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关于撤销缓刑情形认定
    关于撤销缓刑情形认定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撤销缓刑的条件是: 一、首先就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2020-04-29 161
  • 社区矫正撤销缓刑的情形
    社区矫正撤销缓刑的情形

    社区矫正撤销缓刑的情形如下:对于管制、缓刑的人员,解除社区矫正是由于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对于假释人员,假释考验期满则解除社区矫正。需要注意的是,社区矫正的终止和解除是不同的。如果社区矫正对象被裁定撤销缓刑、假释,被决定收监执行,或者社区矫正

    2021-12-12 1,802
  • 适用缓刑和撤销缓刑的情形是什么
    适用缓刑和撤销缓刑的情形是什么

    适用缓刑和撤销缓刑的情形如下: 1、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 2、其中18岁以下的,孕妇和75岁以上的;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前未作出判决的

    2022-04-14 346
专业问答更多>>
  • 撤销缓刑裁定书X诉可以撤销缓刑的情形是什么法律情形?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撤销缓刑的条件是: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2022-07-04 15,340
  • 哪些情形缓刑不能撤销

    一、哪些案件不能适用缓刑 依我国刑法规定,对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必须具备数刑中最高刑期在三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也在三年以下,而数罪又都具备缓刑的其他条件的,才可以适用有期徒刑缓刑,从司法实践来看,这

    2022-08-02 15,340
  • 撤销缓刑,执行收监的情形

    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

    2020-11-30 15,340
  • 有哪些是撤销缓刑的情形

    撤销缓刑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 2、缓刑期间发现漏罪。 3、缓刑期间严重违法。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

    2023-09-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缓刑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00:56
    缓刑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缓刑案底不管过了几年,都不可以撤销。案底一般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缓刑也不是免除刑事处罚,即使被判处缓刑,也一样会有犯罪记录,留下案底。而该犯罪档案通常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

    1,550 15,340
  •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01:30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可以知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权利不同,合同适用的撤销情形也不一样。 首先,在赠与财产没有进行所有权转移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意思就是说,如果动产没有交付、不动产没有变更登记,不需要任何

    2,308 15,340
  •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00:55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一般有以下的五种,具体如下: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

    3,42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