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为他人代购毒品构成犯罪吗 1、为他人代购毒品构成犯罪。具体是: (1)有依据证明行动人不以牟利为意图,为别人代购仅用于啃咬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越最低数量规范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不合法持有毒品罪; (2)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
从民事犯罪角度认定为毒品犯罪的方式如下:贩毒人员被抓获后,对于从其住所、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一般均应认定为其贩卖的毒品。确有证据证明查获的毒品并非贩毒人员用于贩卖,其行为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法定罪处罚。吸毒者在购
是否属于犯罪未遂,要根据所涉犯罪的既遂标准来判断,比如说运输毒品罪,只要毒品装车上路,即构成此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毒品犯罪未遂,
盗窃毒品的行为如何认定?在司法实践中,盗窃毒品是以盗窃罪定罪量刑的,毒品犯罪是严重的犯罪,一直是我国的严打对象,因此盗窃毒品在量刑时属于严重情节,那么究竟是如何判刑的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一、盗窃毒品
请搜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该纪要明确写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
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的,是否牟利,则影响到其行为性质的认定;代购者从中牟利的,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代购者没有从中牟利,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对托购者、代购者以非法持有毒
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的,是否牟利,则影响到其行为性质的认定;代购者从中牟利的,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代购者没有从中牟利,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对托购者、代购者以非法持有毒
毒品犯罪定罪内容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毒品犯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走私制毒物品罪; 5、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6、非法种植毒
毒品犯罪有下面几个特征: 首先是罪名集中化。意思就是毒品犯罪大多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与容留他人吸毒这三个罪名为主;其中,贩卖、运输毒品就占了百分之七十以上; 第二,毒品犯罪的主体成年轻化的趋势。根据统计得知,八零后的罪犯占80%以
教唆犯,是指行为人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行为。在教唆犯罪中,教唆人一般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教唆犯罪应从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