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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买房后复婚的行为不犯法。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既可解除婚姻关系,也可恢复婚姻关系。所以只要双方在离婚后是自愿恢复婚姻关系,并且也符合复婚条件的,那双方可以拿着复婚所需的材料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此举并无任何不妥之处,若在复婚之前便已购得房屋,且在复婚后才得以领取房产证,那么这个房屋便是个人财产。在此阐释下几点:首先,即便是在离婚之后,再到复婚之前期间,若能以自己的名义购置房产,并全额承担购房款,那此后所购入的房屋便是其个人婚前财产
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后买的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
首先你们要到当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将离婚协议书交给民政局,然后取得离婚证。在明年交房办理产权证时,你个人持购房合同、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书、房屋维修基金缴费发票、个人身份证、民政局加盖公章的离婚协
没拿房产证离婚,在离婚协议上写好有关房产的分配权属,如果房子是写两个人名字的,再做个析产公证,等出证后凭以上文件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是按揭的还要去银行办同行转按(具体可以向银行查询)属于共同财产的
买卖房屋和有没有结婚证,离婚证没有关系。如果你当时购买房屋的产权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再卖房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卖房。具体情况也要根据当地政策。
离婚房产分割民法典的新规主要是指,最高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其中规定了: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的房屋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与原来司法解释二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
婚前一方签订了买房合同,在结婚之后才拿到房产证的,如果离婚,对于该房产的分割原则,具体如下: 1、如果一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缴纳完全部购房款,即使在婚后办理房产证的,该房产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结婚后房产加名的行为不一定无效。具体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1、如果是一方个人的房产,结婚之后为对方加上名字的话,这时候房子在双方名下,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是对对方的赠与行为。因此,一方的个人房产将会因为加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