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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已购公房的分割: (1)婚后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在婚姻存续期间
公有房屋原承租人死亡的,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现住在公租房内离婚了,处理方法是,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或者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租住人没有房子的产权,法院也没有权利去分割公家的房子,所以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因此,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
离婚时夫妻共同居住公房如何处理?离婚时,对夫妻原先共同居住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一)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满5年以上的;(二)婚前由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
1、婚后购买的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前一方购买的且取得房产证的,属于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3、婚前办理按揭支付首付,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及共同还贷的部分,除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由于公租房
离婚时对婚前公房的处理: (一)对于公房应首先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保证其继续居住的权利;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同等环境下,优先照顾婚前承租公房一方,取得公房租赁权一方的可以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由于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因此公租房的分割不存在分配产权的问题。所以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而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均享有承租权。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
租房子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如下:1、要先租好房子;2、拿着租好房子的租房合同,还有自己与房东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相关部门缴税;3、拿着以上的证件与缴税的单子,回工作单位提取你的租房公积金。如果是单位或职工提取的款项在业务办理成功后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租房的租期一般不得超过5年,租赁期满,承租人仍需要续租的,按照规定,应该在租赁期满的3个月前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续租申请。 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该与有关部门一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