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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育假期的天数2022: 1、生育一孩的,女方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 2、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女方可以享受188天的产假。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
农村房屋遇到拆迁,不管采取什么样的补偿安置方式,都会包括以下补偿: 一、房屋重置价标准。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 三、房屋拆迁基础设施配套费。 1、对房屋装修的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具有本省户籍或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公民。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
生育二胎规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
1、保胎假在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若因保胎需要休息的,由医生开具证明向用人单位请假,则可以按照病假处理,保胎假期间按照病假期的标准来发放工资。 2、产前假女职工在怀孕7个月及以上时,可以申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浙江省再婚二胎政策可以根据2017年1月14日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解,再婚生育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生育补贴金,一般有以下的三个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期间生育的; 3、职
小产生育津贴的报销如下: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死亡证明;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4、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购买社保所在地办理即可; 5、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仅限女方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