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寻衅滋事罪中凶器司法解释是哪些?
寻衅滋事罪中凶器司法解释是哪些?

寻衅滋事罪中凶器司法解释是哪些?

2024-04-29 21
普法内容
一、寻衅滋事罪中凶器最新司法解释是哪些? 寻衅滋事罪中凶器最新司法解释是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二、寻衅滋事可以假释吗 1、如果不是累犯,服刑过半,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假释。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要想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话,是需要符合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构成的要件的,而且在寻衅滋事这样的一种从行为过程当中,必须用刀枪或者是其他方面的一些器械,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的话,都是属于凶器的范畴,这是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寻衅滋事罪中凶器最新司法解释是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寻衅滋事凶器的疑问
    寻衅滋事凶器的疑问

    寻衅滋事持凶器的解释为:寻衅滋事的行为人持有能致人伤亡的物品,如菜刀、枪支、木棍、石头、砖头、铁棍、铁锹等,按照规定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1-04-12 26
  • 寻衅滋事司法解释寻衅滋事的判定
    寻衅滋事司法解释寻衅滋事的判定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

    2024-06-05 54
  • 2005年寻衅滋事司法解释
    2005年寻衅滋事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司法解释如下: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

    2021-12-13 372
专业问答更多>>
  • 寻衅滋事罪中刑法对于凶器规定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凶器,应从两个情况予以确认:一、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其中,枪支和

    2021-12-02 15,340
  •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哪些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

    2022-03-21 15,340
  • 寻衅滋事凶器的情节有哪些

    对于寻衅滋事的凶器的认定有非常多的内容。对于寻衅滋事情节恶劣凶器的认定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看,管制类和其他犯罪用品凶器,对于这两种凶器的处罚措施也肯定是不一样的。

    2021-08-12 15,340
  • 寻衅滋事中凶器具体怎么定

    一般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属于凶器

    2022-08-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寻衅滋事是暴力犯罪吗 01:08
    寻衅滋事是暴力犯罪吗

    寻衅滋事罪属于暴力性犯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

    1,998 15,340
  • 怎么确定寻衅滋事罪 00:57
    怎么确定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以下几种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具体有: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人强拿硬要或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合带头闹事,造成公共场合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人恶意拦

    1,584 15,340
  •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01:35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龄达16周岁并且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

    1,17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