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土地收益金什么意思
土地收益金什么意思

土地收益金什么意思

2021-03-06 716
普法内容
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土地收益金?
    什么是土地收益金?

    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

    2024-05-26 25
  • 划拨土地出租收益金收取标准土地出让收益金
    划拨土地出租收益金收取标准土地出让收益金

    根据目前的规定,每套住房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各有不同,这与该住房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有很大关系,一般多层住宅每套住宅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约在15平方米左右,小高层一般约在六七平方米左右,而高层建筑则更少。

    2020-04-16 962
  • 土地收益金与土地出让金区别
    土地收益金与土地出让金区别

    土地收益金与土地出让金区别如下: 1、土地收益金指土地使用者将所使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者时,转让土地交易额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土地出让金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 2、土地收

    2021-12-13 4,366
专业问答更多>>
  • 土地收益金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收益金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哪些?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

    2022-03-08 15,340
  • 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是什么意思

    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是指:1、土地整备是指对零散用地进行整合,并进行土地清理及土地前期开发;2、土地整备是土地储备的升级,后者主要是土地收储的政府行为,土地整备还包含了土地的初级开发工作;土地整备针对

    2024-04-15 15,340
  • 征收土地行政复议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2022-08-09 15,340
  • 70年被征收土地是什么意思

    70年产权是指住宅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规定,一般民间住宅建筑权利年限为70年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用地为50年的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的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年限为40年。产权70

    2021-10-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 01:08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如下: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

    2,366 15,340
  •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什么意思 01:01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什么意思

    城市用地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以一定用途和功能的土地的统称,是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所需要的土地。城市建设用地是指城市用地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

    6,325 15,340
  • 土地使用费怎么收取 00:53
    土地使用费怎么收取

    土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平米140元。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一般是指,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

    3,75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