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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实物
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服务、股权或其他形式。非现金出资需经股东评估批准。投资者不要求补偿的,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不能确认为出资比例计算的一部分。出资比例公式=各股东出资额/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认股人)设
1、以土地投资、联营的,如果被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被投资人和以土地投资的投资人均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被投资、联营的企业为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呗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被投资人和以土地投资的投资人均应当缴纳土地
1、持股比例指的是出资额占到总的注册资本金的比例。2、它的计算公式如下持股比例=出资额÷注册资本金3举例某公司原有注册金90万,现在某股东新出资10万元,则该股东持股比例为10÷(90+10)=10%
1、其公式=每个股东投入资本金额/公司注册资本金额 2、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如: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或劳务、股权或其他非现金出资需要经过评估和股东认可,超过约定金额部分,如出资人不要求补偿
在审查出资货币资金的合法性问题上,应注意审查出资人(包括自然人及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主体)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一般情况下,应注意: (1)出资来源于另一企业解散所分取的财产,该企业是否依法清算; (2)
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对瑕疵出资进行补正的,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