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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2.5元/人.月。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1、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2、日产垃
主要是装修遗留下的边角料品。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
街道收垃圾费合理。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采用分类管理收取的方式,具体标准按以下类别收取。城市居民每月收取1元(包括常住人口和外国暂住人口)。机关、组织、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外国驻菏泽单位、三资企业)按实际在职工人数(包
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1.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2.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a、日产垃圾量0.005吨(含0.005吨)以下,每月30元; b、
(一)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2.5元/人.月。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1、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
倒垃圾作业,应当安排人员负责倾倒现场安全管理,倾倒方存在过错,应当赔偿。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如下:本市建成区、城区所属建制镇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部队、企业、个体经营者、居民户、暂住人口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三县一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方式和标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具体制定。根据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每个地区的实施时间是不一样的。浙江省垃圾分类条例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5月1日。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可知,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塑料、金属、包装物、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易
偷倒工业垃圾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可能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偷倒工业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可以由当地的环保部门和检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