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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阁楼住人违反了消防法第十九条和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第十九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
顶楼开阁楼不违规。未经物权登记的阁楼应视为建筑物的附属空间。如果阁楼规划设计为顶层业主专用,物理结构、功能设施上皆便利于顶层业主使用,使用习惯上亦由顶层房屋业主实际占用,则可将其视为顶层业主房屋的附属空间,属顶层业主专有;理应受到诉讼保护,
阁楼一般不算面积的但房产证上应该会有标注的
第一不要破坏主体结构及承重墙,第二不要影响到邻居家
有住建委通过专业认定认定为危楼不适合居住的建筑物不许住人
只要有房产证的房子就一定是高于2.2米的建筑,只要是高于2.2米的建筑,就没有阁楼之说,完全可以办理。
住建局消防备案流程如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
低于500平米消防规定具体如下:300平米以下的一般经营场所不需要申报消防备案。但公众聚集场所,例如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必须申请消防竣工验收以及消防备
不办理消防证开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