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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内的人员管理机关是谁?

缓刑期内的人员管理机关是谁?

2020-11-14 236
普法内容
缓刑期内人员管理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也予以配合。根据我国相关法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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