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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各级机构。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类: 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是属于普遍管辖。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若有提供劳动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若不能提供劳动合同的,则应要求补正材料。此时,劳动者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属于行政部门,而是属于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行政方面的职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在中国,根据劳动保险制度规定,职工在发生老、病、伤残、生育、死等情况下,可以按照一定的条件和标准,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退休待遇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
病人在住院期间临时离开医院回家,陪护在病室突发疾病死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陪护死亡视同工伤,陪护所在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11月8日上午,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当庭判决维持劳动保障
1、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一般不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权。 2、能够确认劳动关系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 3、但劳动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有权查看当事人提交的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没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其他的文件确定劳动关系。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确定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用人单位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