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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后上面的在建工程是要一起抵押的。地上建筑物是随土地走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后续建的建筑也一并抵押了,不能再进行再抵押或处置了,否则无效。
合格的在建工程可为抵押品,故所有抵押人均有权将其进行抵押。 欲将在建工程用作抵押需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首先,该抵押方案旨在获取在建项目剩余建造所需之款项,且仅限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其次,抵押人须拥有合法的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并将此使用权与在
“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应属在建工程一类。从房屋角度上讲,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同一核算,行政上实行同一管理的建设单位,称之为一个建设项目。凡未全部建成、运
可以依法用正在建设的楼房做抵押。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用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交通运输工具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做抵押。因此,正在建设的楼房
1、以房屋作为抵押借款的,应当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后,未经债权人同意,房屋所有人不能转让房屋所有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抵押权不成立。房屋所有人可以自由买卖。 2、办理抵押登记后,债务人到期不
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我国《担保法》并未对在建工程抵押做明确规定,但由于在建工程抵押在实践中比较常见,发生的纠纷也较多,《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七条对此专门作出了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后仍然可以出售。根据《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5条的规定可知,该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并不是影响已抵押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的效力的强制性规定,该转让合同仍是有效的。另外,《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一般情形下,房产可以二次抵押,甚至多次抵押。但是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不可以超出抵押物的价值。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
房屋抵押给个人是有效的,但前提是抵押要依法设立。 按规定,房屋属于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但用来抵押的房屋不能有禁止抵押的情形。 以下财产不能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比如耕地、自留地等,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