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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时转让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规定,承包人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债权依法转让,债权受让方主张其对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可予支持。承包人在转让工程款债权前与发包人约定排除优先受偿权的,该约定对承包人以外的实际施工人不具有约束
工程款优先权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我国法律规定工程价款的支付: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
债权转让后的债权不一定优先受偿,除非其本身就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转让后优先受偿权一并转让,债权受让人可主张优先受偿。但是优先受偿权作为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也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
①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故其应享有该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②法定优先权属担保物权,具有一定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工
工程款属于优先债权。 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完成施工,并且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支付工程款给施工单位,但有些建设单位会拖欠工程款不支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
可以。受让工程款债权的同时,优先受偿权作为从权利应一并受让。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风险提示:债权转让的前提: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想要把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是一部分转移给其他人的,要先经过债权人同意。 “合同义务的转移”,即基于双方签署的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移转其债务给其他人,让其他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的债务人,从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不管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