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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送的金银首饰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没有明确说明只赠送给一方。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夫妻财产分割首饰,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如果这些首饰是双方结婚后购置的,那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亲戚送的金银首饰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的金银首饰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则一般为夫妻共同所有。
首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首饰是何时取得的。 1、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 2、如果这些首饰是双方结婚后购置的,那就是属于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夫妻一方的财产。但同时“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人身依附性上,具有排他性。判断它的依据是,他人在使用这些物品时,无法体现物品的主要价值。因此,在司法实
首饰如果是只能女方穿戴,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法律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个人财产。如果金银首饰是双方都可以使用的,并且是婚后获得的,除了受赠时赠与人表示赠与个人的之外,其他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要判断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民法典条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取得结婚证书起,到
要判断离婚时黄金首饰属于谁,首先要确定黄金首饰是怎么得来的,以及是什么时候得来的。如果,黄金首饰是女方父母在双方新婚时,对女方一方的赠与,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嫁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黄金首饰是女方父母在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之前赠与的,这时候一
中国澳门地区并没有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换句话说,在中国澳门地区夫妻双方可以自由选择四种婚姻财产制度:第一种是取得共同财产制;第二种是一般共同财产制;第三种是夫妻婚后财产分别所有制;最后一种是取得财产分享制。具体来说,根据澳门地区相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如果明确是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是享有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