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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张某,女,汉族,1972年4月12日出生,住渭南市临渭区双王街道某组 被上诉人某某区人民政府 负责人郭某某区长 上诉人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不服临渭区人民法院(2024)陕民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 依法撤销
大伯的女儿对奶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没有赡养不影响代位继承的权利和份额。奶奶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只是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要求适当多分遗产。
不服行政裁定驳回起诉上诉状的基本格式:(1)原告: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等(2)被告:包括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案由: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4)诉讼请求: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5)事
上诉人张某,女,汉族,1972年4月12日出生,住渭南市临渭区双王街道某组 被上诉人某某区人民政府 负责人郭某某区长 上诉人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不服临渭区人民法院(2016)陕民字第****号民事
上诉人,男(女),年月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现住址武汉市桥口区长丰街长丰村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430034。被上诉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法定代表人孙亚,职务:厅长。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沙湖南岸)2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它发生在人民法院立案审理阶段。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
驳回起诉是指,在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属于五证的利益或者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拒绝进行审理,同时给予驳回的诉讼行为。当然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是不同,主要是发生的时间段不同,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再起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