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死缓意思是什么
死缓意思是什么

死缓意思是什么

2022-03-26 159
普法内容
死缓是一种执行死刑的制度。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可以处以死缓。是指应当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罪犯,具体有: 1、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观察后效。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有重大立功的,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和死刑的区别
    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和死刑的区别

    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如下: 1、适用条件不同; 2、审判程序不同; 3、刑罚执行方式不同。

    2020-08-12 325
  • 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刑事判决吗?
    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刑事判决吗?

    判处死缓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2020-12-28 158
  • 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的核准权审批
    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的核准权审批

    死缓的核准权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依法应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2、如果是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则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2020-01-18 161
专业问答更多>>
  • 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可以不死吗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

    2023-02-19 15,340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什么意思,什么是死缓,缓期二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

    2022-03-09 15,340
  • 死缓变更中的死缓都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

    2023-02-16 15,340
  • 引起的死刑改判死缓是什么意思?

    是“缓期二年执行”的简称。我国《》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

    2022-08-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缓刑是什么意思还要坐牢吗 01:11
    缓刑是什么意思还要坐牢吗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

    3,193 15,340
  • 缓刑考验期什么意思 00:51
    缓刑考验期什么意思

    缓刑考验期一般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被判处拘役

    1,510 15,340
  • 判4年缓刑2年什么意思 00:49
    判4年缓刑2年什么意思

    不存在判4年缓刑2年。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2,85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祁萍律师 祁萍律师

浙江德顺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0063-2214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