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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份遗嘱处理方式: 1、存在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互不冲突; 2、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3、无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而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说,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照遗嘱来继承遗产,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的方式
如果没有立遗嘱,按法定继承来分配财产。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的范围是和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1、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执行(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遗赠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按协议规定转移给扶养人所有,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 2、遗嘱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时应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
当事人对公证遗嘱的真实性或者内容具有争议的话,可以采取申请复查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两种解决纠纷的途径。首先,如果当事人认为公证遗嘱错误的话,就可以就公证书申请复查。对复查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向公证协会,提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1、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与遗赠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遗嘱的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相同,遗嘱的继承人一般只可以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及以外的个人,而接受受遗赠人则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国家、单位;因此,受遗赠的人可以是个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