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是姻亲关系,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也就没有法定的继承遗产权利。如果儿媳或女婿在丧偶以后,仍然继续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丧偶儿媳尽责赡养有继承权,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丧偶儿媳对公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 虽然儿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丧偶儿媳如果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就不能作为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第二,其子女可以代为继承本属于他们的父亲继承的那一部分遗产。供参考,未尽事宜也可以与我联系。
作为尽到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影响你女儿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本应由其母亲继承的部分。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当其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从而被认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媳妇对公婆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儿媳妇只有协助配偶赡养其父母的义务。 1、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法定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
儿媳在法律上是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的。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
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家庭中的老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有:其成年子女、一定条件下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和一定条件下的弟弟妹妹。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儿媳妇并不属于适格主体,并不需要对公婆承担赡养义